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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ol.45 “如果没有她,该多好”:东莞分尸案

vol.45 “如果没有她,该多好”:东莞分尸案10 Aug53 min

【写在前面】

有个口误在这里解释一下哈。

我们在节目中聊的点是“非法得利”。这里存在口误,在法言法语中,这应属于“不当得利”。但有一点是明确的:捡到钱不还,真的不只是“不讲道德”那么简单,而是违法的。

法律上对此有明确规定,主要涉及两个层面:

⚖️ 民事责任:必须返还,不然要赔钱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三百一十四条的规定,捡到他人的遗失物,有法定的返还义务,必须及时通知失主或送交公安等部门。如果不归还,在法律上就构成了“不当得利”和“侵权”(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八十五条)。失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你返还。如果因为你的过失导致钱款毁损,还得承担赔偿责任。另外,拒不归还的人,也会丧失要求失主支付保管费等必要费用的权利。

🚨 刑事责任:数额大了可能构成犯罪

如果捡到的钱财数额较大,并且拒不交出,就可能触犯《刑法》,涉嫌 “侵占罪” 。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,将他人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,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在司法实践中,各地的立案标准不同,通常在1万元至2万元以上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📝 总结一下

捡到钱不还,在法律上绝不是小事。最稳妥的做法就是主动归还或交给警方。这不只是做人的美德,更是保护自己、规避法律风险的最好方式。拾金不昧,既是美德,也是义务。

【时间轴】

00:00-00:35 节目开场,关关、灯灯打招呼,说明本期案件为全女性案件